摘要:以农牧交错带南部的甘肃省环县为研究对象,以1949-2009年16组自然和社会经济统计数据为样本,采用主成分分析法,对引起土地荒漠化的自然因子与人为因子进行了定量分析。结果表明:(1)在环县土地荒漠化发展过程中,自然与人为因素共同作用的贡献率为49.64%,自然因素的贡献率为21.79%,人为因素的贡献率为10.89%。自然和人为因素共同的作用导致了环县荒漠化的发展,单独的人为因子和自然因素均处于较低水平;(2)在环县荒漠化发生发展过程中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是人类活动,气候条件对于荒漠化的发展只起影响作用而不是决定作用。其中自然因子的影响主要是气温持续升高,降雨量减少,空气相对湿度下降,蒸发量增大导致干旱和土壤干层的发育,抑制了植物的生长,降低了植被覆盖度及土壤的抗冲蚀能力,而较强的风力及暴雨量的增加加速了土壤侵蚀;人为因子的影响主要是人口急剧增长,农业人口过大,大面积垦殖导致土地利用不合理,超载放牧引起草场大面积退化直接导致了土地荒漠化扩展。